【惠民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啦!

2023-09-19 11:3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7号)规定。从4月30日起,崇左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代缴家庭成员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啦,具体事宜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4月30日。

二、适用范围和条件

(一)区内参保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已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人员。

(二)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为正常参保状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三、操作流程

第一步,下载“广西医保APP”,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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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个人账户共济申请”,完成共济对象绑定(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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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之前已完成人个账户共济绑定的,以上步骤可忽略。

第三步,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底部依次点击【税务业务】【个人缴社保费】进入“个人社保费掌上办”,在页面点出【个账代缴城乡医保】进入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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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在实名认证登录页面填写账户人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拍照识别,勾选《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点出登记,进入人脸识别,识别成功,点出下一步,进入缴费人信息录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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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录入医保账号人员信息,填写待缴费人信息。

第六步,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